劳务派遣

兔年伊始,上海明确继续延续社保降费!

近期,上海人民政府出台2023年1号文,明确继续延续社保减免、社保降费、稳岗返还、企业补贴等一系列利好政策。
上海市发布2023年1号文:落实阶段性社保降费
2023年1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中出台了一系列援企稳岗扩岗行动,并于2月1日正式执行

劳务派遣

通知中出台了一系列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的行动方案,
一、降低企业用工成本,落实阶段性社保降费
《方案》中明确按照国家和上海市规定的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用人单位可在2023年12月31日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按照国家部署,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率政策。

劳务派遣

根据人社部2022年印发的《关于做好事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中明确2023年继续实施阶段性社保降费。
通过中规定: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其中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执行1%的缴费比例,其中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0.5%。
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二、支持行业企业稳岗扩岗,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落实稳岗留工10条政策措施,支持相关行业和企业有序运行。加强企业用工监测,及时掌握员工返岗情况,对缺工企业实行清单式管理和提供针对性服务,组织开展2023年春季促进就业专项行动等服务活动,做好各类线上线下招聘。
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招录登记失业三个月以上人员或我市2023届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照每人2000元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
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持续推进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鼓励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引导职工积极参加工会职工互助保障计划。
改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环境,建设“务工人员之家”,扩大“户外职工爱心接力站”等公益站点覆盖范围。
图片

上海磐琨声明:网站部分文章系转载网络信息,上海磐琨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上海磐琨删除。

劳务派遣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