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是一种灵活的就业模式,私企普遍采用这种方式来满足人力资源的需求。它为企业提供了灵活的员工调配和管理方式,同时也给劳动者提供了就业机会。然而,劳务派遣也存在着一些争议和问题。点击更多
read more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服务有着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因此自然有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而其基本原则由以下四大内容组成,包括:雇员租赁原则;同工同酬原则,拒绝垫付原则;以及受益归责原则。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服务四大基本原则:点击更多
read more劳务派遣,是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往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他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用的用工形式劳务外包,是由发包单位将公司部分业务职能或工作内容发包给相关的服务机构:点击更多
read more1、劳务派遣公司的设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贰佰万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贰佰万元属于特别规定。点击更多
read more用工单位虽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但由于被派遣劳动者实际在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的管理,因此,用工单位同样需对被派遣劳动者负有相应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点击更多
read more1、被派遣劳动者的同工同酬权 同工同酬应当理解为从事相同的工作,工资及福利待遇应当大体相当。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待遇悬殊,身份歧视突出,同工不同酬现象严重,有些公司劳务派遣工工资与正式工工资要差一半以上。劳务派遣工与企业的正式工不能同工同酬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点击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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